山东省审计厅24日发布的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不含青岛市)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499.13亿元,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全省各级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18.68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389.9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属于“政府或有债务”,是否需要政府承担偿还责任、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取决于债务人自身的偿还能力。
审计结果表明,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此次审计也发现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