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山东省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照“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标准进行收费。
齐鲁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了解到,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研究生收费标准出台 学术型每年不超8000元
《通知》明确规定,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省属高校专业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211”、“985”工程建设高校专业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MBA、MPA研究生学费标准由高校提出意见,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由高校自主确定学费标准,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通知》要求,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学费原则上按学年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学生一次性付清全部学费。高校收取学费后,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照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学分制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完善奖助制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另外,各收费单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据介绍,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明确在职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09〕46号)同时废止。
研究生收费标准出台 网友“喊贵”
山东省研究生收费标准出台后,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在下午17:29分发布了标题为《山东研究生收费标准出台 学术型一年不超8000》的消息。
记者注意到,截止到晚上22点整,此条微博转发36次,收到14个网友评论。其中,有7个网友直接评论“喊贵”。
网友“CM群的魔爷”表示,“虽然我本来也没上过免费的研究生,但还是鄙视这种贵族入学方案。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只能读到本科打住了吗?”“一摩尔的阳光”直接感叹,“咋这么贵啊……”山东省研究生收费标准出台后,本来打算考研但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犯了愁。
据了解,2013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秋季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据业内人士分析,我国旧的研究生资助模式是所谓的“公费”和“自费”制度,其弊端在于“一次评定,全程适用”。这就意味着,入学时被评为公费,即使在读研期间表现再平庸,也能在读研期间全程享受公费待遇。而对于那么没有获得公费资格的同学,即使读研期间表现得相当出色,也没有办法由半公费或者自费转为公费待遇。
呼吁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在2007年左右,北大、清华、复旦等一批“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就已经开始取消公费收取学费,不过,这些高校选择通过提供充足的奖助学金来抵消学费。2009年起,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所有研究生开始缴纳学费,然后争取奖学金。
记者了解到,实行新的奖助金制度以后,研究生第一年入学时的奖助金等级由入学成绩决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基本上都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金,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同学中的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金,其他的同学则能获得相应的较低等级的奖助金或者需要自己筹集学费。但是,第一年评定的奖助金等级并不会适用于第二年。
国家取消公费研究生的初衷是为打破研究生收费“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双轨制,用奖学金制度代替一考定终身的公费或自费的评定。高额的奖学金也会使一部分学子相当于享受了公费待遇。
然而,对于已成定局的研究生收费问题,网友所关注的焦点也从最初的“该收不该收”转变成如今的“如何完善奖助学金”的问题。事实上,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获得高额奖学金,一些出身寒门又渴望求知的学子也许会因对政策的“恐惧”望而却步。
“一些实力雄厚的名牌大学能用丰厚的奖学金补助研究生,一些名气不足甚至资金薄弱的学校恐因实力不济,在学子心目中的地位有所降低。偏远地区院校以及冷门专业恐怕会进一步遭到‘冷落’。”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考生的选择,进而影响我国的院校平衡发展和人才结构的合理性。
对于偏远地区院校和冷门专业是否要加大奖助力度?怎样才能避免“冷门更冷”和“热门过热”的恶性循环?一系列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值得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