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济南市纪委吗?我发现一起疑似公车私用情况,车号是鲁A—XXXXX,向你们举报。”2月1日,万家欢聚的大年初二,济南市纪委24小时开通的举报电话接到了一位热心市民打来的监督举报电话。
抓“节点”、正风气,是济南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纪委先后下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坚决防止和纠正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并在春节长假期间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受理群众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都知道春节期间纪检监察部门会明察暗访,市民群众也会瞪大眼盯着,一般来说也不会这个时候踩红线,所以,平时的预警和检查更重要。”据济南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春节前的1月25日,济南市纪委就联合市公安局、市公车治理办公室、各县(市)区纪委及地方新闻媒体等,开展了一次务实节俭过节专项检查行动,到各大型商场、公园会所、水果花卉批发市场、高档酒店等场所进行暗访,对商场停车场里疑似开公车购物的可疑车辆进行录像、拍照,对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的公款吃喝情况进行检查。
“从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情况及部分市民群众的反映情况来看,今年春节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及到超市持卡消费的现象大大减少。”济南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自中央公布八项规定以来,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检查169次,查处问题78个,处理8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71人。
仅就公车管理来说,济南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全面推行公车封存制度,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期间,对一般公务用车实行定点集中封存,车辆车型、车号、封存详细地址和起止日期等情况通过互联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去年至今共开展公车私用集中检查7次,通报3次,给予11人党政纪处分。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及时交回的问题,清理交回车辆149辆。
“落实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改进作风容不得马虎与懈怠。”据了解,下一步,济南市纪委将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注重从细节和具体事情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 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