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我省发布“工商21条” 再为营商环境松绑 企业登记不再审住所
继去年6月出台“工商30条”之后,2月28日,我省再发布“工商21条”,为营商环境松绑。从3月1日开始,我省公司登记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一元钱也能开公司;取消住所(营业场所)审查,改为企业自行申报;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
2月28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分别就注册资本、住所、年检等领域进行便利化改革,3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实施。
按照新的住所登记制度,企业注册时,申请人应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透露,当前,企业住所资源越来越紧张,“住所难”成为企业注册的瓶颈之一。“要房产证很困难,有时候好几年办不下来;要租赁合同,有时候也很困难。去年省工商局出台‘工商30条’放宽了条件,要求出具村居、社区证明,但据现在了解,这个证明也很困难。”
牛启忠介绍,有一些新兴行业,如电子商务,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够经营,对住所要求并不高。实行住所申报制度后,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唯一、合法的住所证明,至于合法使用证明的范围,不再作全省统一要求,由各地工商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改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也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省工商局企业处处长邹兴祖介绍,我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将上线试运行,届时企业就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企业年报以备抽查,任何人都可以登录系统查询。
此外,此次新政还提出了七条强化监管措施,如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一旦被载入‘黑名单’,在办理相关的登记许可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等业务时都会受到限制。”牛启忠说。
初审编辑 阚金剑
责任编辑 王显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