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将变得更加方便。记者从22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中院一切审判活动,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随后记者和市民现场体验了办理旁听证程序,从提交证件到拿到旁听证,时间仅用一分钟。
审判公开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济南市中院副院长刘延杰告诉齐鲁网记者,这次制定《庭审旁听办法》,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一步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保障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时倒逼法官积极主动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庭审能力。
根据本次公布的《庭审旁听办法(试行)》,除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公民可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记者证等有效证件旁听庭审。旁听人数以法院旁听席位数为限。允许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三日,会在法院网站和公告栏发布开庭公告。公民可以提前三天到法院或者通过济南中院网站、法院民生热线预约旁听庭审,也可以直接到济南中院申请旁听庭审。对于重大案件,也会根据案件情况,通过微博、报刊、电视等媒体及微信、短信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开庭报告。
记者在济南中院东门看到,专门有一间庭审旁听登记处,部分媒体和市民现场体验了一下办理旁听证程序。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身份证、工作人员询问旁听案件并确认身份证信息、拿到旁听证、携带物品进行安检,即可进入法院旁听。简单的几个步骤,一分钟时间就拿到了旁听证。工作人员还会给前来旁听者发一份庭审旁听指南和案件简介,便于旁听者了解旁听程序和案情。
“今天参加了审理旁听,对案件审理有了更直观、确切的认识,消除了对司法审判的神秘感。”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的孙冰现在是一名实习律师,在网上看到了可以申请庭审旁听的信息。“以前学校组织过参加庭审旁听,这次是第一次以公民的身份参加旁听会,认为与以前的庭审旁听会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庭审旁听在形式上落到了实处。”她认为,庭审旁听是对公民在司法方面知情权的很大保障,也是司法公开的一个进程,和法律建设的进步
“让庭审成为济南市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刘延杰说,希望通过鼓励市民庭审旁听,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同时,他表示,有公民旁听让庭审透明化,也会倒逼审判人员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案件审理能力和自身素质。
同时,副院长刘延杰提醒,预约旁听庭审的公民要在开庭三十分钟前到达中院旁听庭审登记处登记。旁听人员旁听庭审时应容貌整洁、着装得体,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等与庭审气氛不适宜的服饰。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会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公民经旁听登记后,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并主动申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携带武器、凶器等危险物品拒不交出的人员不得旁听庭审。
据悉,庭审旁听制度目前在济南中院率先推行,今后将根据各县区法院实际情况逐步推开。(实习记者 孟宝乐 记者 张帅)
初审编辑 阚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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