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近日完成,225家饭店中标。今后3年,我省省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将在这些中标饭店中选取。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遏制铺张浪费,防止公务腐败,降低会议成本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财政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公开招标采购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并按照属地原则委托各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以市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区饭店为主,兼顾部分县(市)级城市饭店,在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不采购定点饭店。
据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负责人介绍,经过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向供应商公开需求、抽取专家评审、向社会公开采购结果等公开招标环节,全省最终确定了225家饭店为省级党政机关2014年至2016年提供会议使用场所,大部分为四星级及以下饭店。其中,接待一类会议的119家、接待二类会议的139家、接待三类会议的204家。全部定点饭店,包括少数市面报价较高的五星级酒店,其房间、会议室等协议价格,均控制在省级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之内。一、二、三类会议开支综合定额上限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550元、450元和400元。
据了解,省直机关一类会议包括,省党代表大会、省党代表会议、省委全体会议,省委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会议,省人代会和省人大常委会议,省政府工作会议,省政协全委会和常委会议,省纪委全会,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全省劳模表彰大会。二类会议包括,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市党政负责人参加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三类会议包括,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会议费实行预算管理,一类会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厅列入各单位部门预算,专门安排;二类会议采取归口管理方式,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严格控制,列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集中管理的会议专项预算;三类会议原则上在各单位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
据介绍,省财政厅已委托17市财政部门与所有确定的定点饭店签订了协议书,并对定点饭店违约责任作出规定,凡是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会议的、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服务质量差的、被会议举办单位有效投诉并经查实的,以及提供虚假发票的,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将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定点采购。(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王海红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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