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要求3-5年内,我省基本消除城镇超大班额现象,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将被限制招生人数。
《意见》指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和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全省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基本消除城镇超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
学校厕所要进行改造,消除旱厕,厕位达到省定标准。有用餐需求的学校要建设学生食堂、餐厅。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寄宿制学校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改善学校生活和卫生条件,保证宿舍、食堂、饮水、浴室、厕所等安全卫生。配备必要的取暖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意见》强调,要把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突破点,乡镇中心小学要统筹村小学和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质量。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优先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需求。
县镇学校存在的大班额问题也要努力解决。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限期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可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以及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不断扩充县镇义务教育资源。鼓励各地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实施大额班监测和公示制度,对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
初审编辑 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