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31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齐鲁网记者了解到,为推动社会科学普及事业,今后每年的五月份,山东省将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集中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据了解,《条例》对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界定,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常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知识;齐鲁文化等中华优秀文化;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其他社会科学。
对于社会科学普及形式,《条例》指出主要分为以下六种:利用报刊、广播影视、新兴媒体传播社会科学知识;编写、制作、出版社会科学普及图书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利用场馆、常设展厅等公共场所和历史人文资源,建立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拓展社会科学对外合作与交流渠道,设立社会科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平台;举办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研讨会、座谈会、宣讲、对话、展览、演出以及各类知识竞赛;社会科学普及的其他形式。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应当免费开放
《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社会科学知识纳入村民、居民自我教育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合作和城乡统筹,推动人才、成果、场馆、设施等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整合共享,加强对现有公共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应当免费开放,为公众学习社会科学知识提供便利。
每年五月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 个人投资科普事业将享税收优惠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条例》指出,山东省每年五月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集中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同时,《条例》还要求就业和创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将社会科学知识纳入就业和创业培训内容,开展以职业道德、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为重点内容的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商场、医院、广场、公园、机场、车站、码头、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幕等设施,宣传社会科学知识。
此外,《条例》还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捐赠财物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对捐赠财物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初审编辑 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