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频道8月1日讯 (见习记者张智卓) 今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冯军先生为大家介绍《纲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本群介绍了《纲要》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纲要》的制定出台,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的历史必然,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从1986年开始,我省连续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4个依法治省五年规划。近30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实践,有力推动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法治山东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在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法治山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作为解决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有效、最稳定、最根本的手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个全面、系统的法治山东建设纲领性文件,为全省各项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提供行动指南。
2011年初,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向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关于开展法治山东建设的建议》,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一致同意。省普法办成立了《纲要》起草小组,并于2012年5月完成了《纲要》初稿。党的十八大以后,又对《纲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纲要》送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2013年12月召开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纲要》进行深入讨论研究,形成了送审稿。今年5月中旬,省普法办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法治山东建设纲要〉的请示》,在完成相关程序后,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分别于6月28日、26日签署意见,批准印发《纲要》。
《纲要》从立项起草到出台公布,历时3年,先后经过21次较大修改,17个市、省属企业、中央驻鲁企业以及40个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参与了有关起草和修改工作。可以说,《纲要》的制定出台,是一个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是一个深化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是一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