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分为3大部分13项内容,共47条。
第一部分,即《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
第二部分,按照中央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实际,将法治山东建设细化为11个方面,提出了41项主要任务。
一是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和社会法治建设。人民群众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其法律素质直接决定着法治山东建设进程。为此,《纲要》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将“以人为本”确立为基本原则,强调“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纲要》紧紧围绕公民权利义务责任的有机统一,既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作出规定,又明确了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是关于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经济发展必须以法治为保障。《纲要》以较大篇幅、分8个部分对加强经济法治建设进行了阐述。特别针对我省是农业大省的实际,围绕“依法保障现代农业发展”,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耕地保护等社会焦点作出明确规定;围绕“两区一圈一带”战略实施,对落实区域发展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地方性配套政策提出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发展特色。
三是关于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山东是文化大省,拥有丰厚的文化基础资源。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纲要》将“加强文化法治建设”作为单独一项内容予以阐述,对强化文化法制保障、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依法加强网络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是关系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纲要》专门将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列为一项内容,特别对建立完善治理环境污染、打击破坏生态行为法律法规体系提出要求,强调要“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加强资源环境执法司法保护。”这是《纲要》在我国生态法治文明建设方面的一个创新亮点。
五是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纲要》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加强法律服务”分别列为一个部分专门予以强调,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即《纲要》的全面实施,对建立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责任制提出要求。强调,“法治山东建设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法治山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系统、部门、单位”,这些规定和要求,立足山东实际,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