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姜秀杰(摄影 王小嫚)
新政实施后,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为四类:
一类标准, 符合原廉租房条件及六区户籍最低收入家庭,租金和物业费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二、三类标准,济南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以及低于60%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
四类标准,其他申请人,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物业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时,需要提供:《济南市居住证》和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期限截止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9月2日至9月30日,收入认定申请的时间为9月2日——10月10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证明的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据记者了解到,今年拟分配成套住房3448套,其中西蒋峪、文贤居、乐天居项目3351套,原廉租住房腾空房源97套;拟分配集体宿舍房源为磐苑新居174间。
初审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