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的文化产业,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5号),明确总体要求,提出推动文化产业规模、集聚、融合发展、鼓励原创内容生产,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等多项举措,并具体出台“27条”新举措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到2020年,文化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走在全国前列,山东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高地。
每年遴选10个左右产业列入省重点项目 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发展
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支持引进进入世界500强的文化企业地区总部和全国100强的文化企业及其研发基地、销售中心。
以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 化旅游、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门类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在全省每年遴选10个左右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后劲足、持续增长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