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持政策方面,比以前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
授予荣誉称号:省政府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分别授予“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称号。
提供资助经费:泰山学者工程管理期为五年,在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及团队35万元人才津贴,3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全职选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团队35万元人才津贴,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兼职选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团队10万元人才津贴,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0万元人才津贴,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其中,人才津贴部分为省政府科技奖金。
集成政策资源:泰山学者牵头的项目、平台优先列入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或平台支持范围。全职引进的泰山学者及团队核心成员,可按有关规定,随时办理进人手续。泰山学者在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
落实配套支持:在管理期内,用人单位为每位泰山学者配套不低于省财政经费资助标准的岗位建设经费。
为严格泰山学者的申报和管理,我省明确规定,严控担任省管职务人选申报。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含协管干部),可以申报攀登计划。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申报特聘专家计划或青年计划时,必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被选聘为泰山学者,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同时,加强绩效评估,计划实施期满后评估不合格的,取消泰山学者称号,视情况收回所拨经费。
值班编辑:冯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