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作为先进的通信工具、活跃的社交和信息收集平台,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如今,互联网进入人人麦克风时代,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能成为信息发布的中心,每个网民都有通过论坛、微博等各种途径自由发表观点的权利。网络在参政议政、网络反腐、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的落马、“华南虎照片”、郭美美事件,以及近些年网络中的热点事件,如果没有网络,没有大V的支持和网民的参与,真相也许永远不会浮出水面。
但反观硬币的另一面,互联网也有不光彩之处。充斥网络的水军、不断制造“网络暴力”事件,抹黑竞争对手,扭曲网络舆论;公关公司拿钱消灾,有偿删帖,操纵网媒和舆论,破坏公共舆论环境,降低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某条侵权消息经由“大V”转发,瞬间就会推送到网络的各个角落,即使被证明是假新闻,但其恶劣影响已经造成,辟谣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 “人肉搜索”将人肉对象的个人信息无所顾忌地在网上公开,导致人肉对象被侮辱、诽谤、谩骂,名誉受损,严重干扰当事人生活。在博客自杀第一案、广东陆丰女中学生被人肉投河身亡等事件中,人肉搜索都充当了帮凶。
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曾经这样演讲: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进入这间门槛已经破烂的房子。公民的隐私至少可以维系在自家的住宅中。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的触角早已无所不在,它披露他人姓名,家庭住址、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等个人隐私,在网络上,每个人都没有秘密,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审视中国互联网,除了证据确凿的造谣、传谣偶尔被法律制裁外,有些网民似乎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攻击别人,或将别人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原因除了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更重要的就是中国的网络言论缺乏法律约束。
网络不应是无法无天的,无规矩不成方圆。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0日正式施行。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