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等级划分与评价》作为山东省剧场地方标准,是全国第一个剧场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剧场行业评价标准的空白,对于促进剧场运营实践和理论研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作用。
首先,通过制定标准促进整个演艺产业优化升级,制定并完善剧场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解决剧场发展问题,推动剧场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剧场的市场竞争优势,消除行业壁垒、形成剧场联盟。其次,可以提升剧场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将群众普遍关注的演出内容、演出票价、剧场服务等问题都纳入到了我们对剧场的评价标准中来,给剧场提要求、立标准,让剧场工作不断完善、剧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第三,推行剧场标准,可以进一步活跃全省文化演艺市场,激发剧场从业人员提供剧场文化服务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演艺产品的供给数量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大餐。
山东省剧场地方标准将于2015年在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支持下,由山东演艺联盟在全省进行推广,通过分级考核,以挂牌认定的方式对剧场进行等级评价。据了解,截至2014年10月,山东省共有专业演出剧场126个,从业人员约3150名。全省剧场总占地面积15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6.94万平方米,全省共有特大型剧场6个(1601座位以上)、大型剧场25个(1201~1600座位)、中型剧场65个( 801~1200座位)、小型剧场30个(300~800座)。此次山东省剧场地方标准的出台,将标准化的量化思维引入到山东省演艺行业的研究和实践领域中。以山东演艺联盟和山东剧场院线为纽带,建立剧场行业发展自律组织,构建行业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山东演艺市场体系,为我省全面建立演艺产业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提供了基础,将有效推动全省演艺产业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