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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出发,除却“双限令”的实施起因和过程,我们再来看看实施效果。来自政府部门的数据显示,部分城市在实施限购限行政策一段时间后,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一些“双限”城市市民出行感受和有关报告则显示,治理交通拥堵并非一“限”就灵。杭州相关部门去年11月底发布统计数据称,自今年3月底推行汽车限购限行以来,杭州拥堵情况明显好转。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和实施“双限”前相比,全市道路拥堵里程,早高峰从74.14公里减少至68.47公里;晚高峰从72.86公里减少至55.37公里。但是对于这些数据变化,一些杭州市民表示感受并不明显。
尽管早就实施了限购限行政策,高德公司发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第四季度北京拥堵排名仍然全国第一,高峰期拥堵延时指数达到2.12,意味着北京采用私家车出行的上班族需花费在非拥堵状态下2.12倍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拥堵时间成本全国最高。由此可见,“双限令”并非全盘通吃。那么,政府为何还要铤而走险进行“政策突袭”,刺激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和社会的不公平情绪呢?
再有理的事,也得依法办。在机动车限行限购方面,我国不是没有正面实例。看看江苏省,明确表示出台省级条例规定,如有城市准备限牌,必须要走三个程序:必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必须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必须提前30天公告。这三步,步步都不好走,面临重重困难,但也终将步步迎来公众对政府的满满信心,使得相关政策法规可以满满正能量的出台实施。
去年3月,杭州市也是在政府多次“辟谣”的情况下突然实施小型汽车限购,从政府发布到正式实施时间仅有5个小时,该事件当时惊呆了众人。没想到,此次深圳用新的速度刷新了这个记录,宣布到实施仅用20分钟。之所以能如此神速,是因为跳过了公众,跳过了民意,并企图跳过法律。日前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这不由得让人揣测,深圳此举是想在法案通过前再利用权力“任性”一回,只是今后公民在购车、出行上则不能再“任性”了。这种“临时起意”的公共决策是短视而不负责任的,面对公众的强烈不满情绪,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呢?希望“先辟谣再突袭”事情到此为止吧。(李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