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院长鹿林称:“这次改革是现代财政制度创新的重要表现和难得案例。它改进了传统的财政对高校定额拨款方式,使财政拨款与社会的人才需求和学校特色相结合,强化了对高校特色优势专业的政府支持力度,激励高校对其重点专业的培养资源的调度和整合,从而形成学校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促使高校对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专业进行调整、改善以至淘汰。这将鼓励高校对办学优势专业的着力提炼和发展,从而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们全力支持,双手点赞!”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袁培全表示:“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省教育厅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高校拨款综合改革。一是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情况、人才培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三类专业的划分。二是稳步扩大试点范围。认真总结改革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所有省属本科高校实行拨款定额改革。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拨款改革。高校拨款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试点是一个突破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将能够反映高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教学科研、财务管理水平的指标与财政拨款挂钩,深入推进高校拨款综合改革!”
新闻背景
为解决高校扩招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高校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学科专业设置求多求全、专业呈现同质化等问题,2014年11月,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改革拨款定额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启动了高校拨款定额改革,鼓励高校特色发展。
《意见》提出,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基础,将学校的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分类实施浮动定额拨款。A类专业是学校利用优势资源发展的特色专业,省财政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核定学生定额经费。B类专业是满足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基本专业,省财政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不进行浮动。C类专业是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省财政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核减经费,个别专业直至不再安排。改革采取“一校一策”,充分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专业划分和调整方案由学校自主申报,经专家论证、调整修订后确定最终方案。考虑高校学科专业调整的系统性和复杂性,2015年先选择10所高校进行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