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定向降准并结合 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答记者问
1、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加强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综合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多种工具组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总体看,随着各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社会融资结构有所改善,各类市场利率均有所下行,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的接续关键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我国物价水平仍在低位运行,实际利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也为运用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工具提供了有利条件。鉴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同时结合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以更好地平衡好总量稳定与结构优化的关系,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内容:一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并累计对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二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这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只要在2015年初考核中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均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三是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增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融通功能,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纾解国有企业资金和成本压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