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10月16日讯(记者 李晓梦)今年的10月17日是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的第二个国家扶贫日。记者今天上午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消除贫困,山东已先后组织3万多人到基层贫困村任职第一书记,根据计划,今年山东将专项扶贫资金增加到8.45亿元,目前全省省定扶贫标准3372元。
3万第一书记进村扶贫 今年年扶贫资金8.45亿
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介绍,2014年山东首次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省委对各市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省领导小组每年与各市政府签订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状。省里在财政专项资金普遍压减的情况下,大幅度增加了专项扶贫资金,由2011年的8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8.45亿元。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扶贫标准确定为农民人均收入2500元(2010年不变价),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本地扶贫标准。2014年山东省扶贫标准提高到3000元(2010年不变价,现价3322元),目前全省省定扶贫标准3372元。
山东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派第一书记到贫困村抓党建促脱贫,是我省把农村基层党建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的一项创举。全省各级先后组织3万多人到基层贫困村任职第一书记。
据了解,上一轮584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取得较好的效果,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74元,明显高于全省42.44%平均水平;96.58%的扶贫对象实现收入翻番,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全部实现脱贫。这584个贫困村集体收入平均达到8.78万元,有129个村达到10万元以上。
为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山东省去年在淄川、沂源、临沭开展了金融扶贫试点,今年又在34个省派第一书记县全面启动了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每个县安排200万元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100万元的县财政资金,作为风险补偿,由合作银行按风险补偿金的10倍以上进行授信,按照基准利率对贫困农户实行免抵押、免担保放贷。同时,省级安排每个县11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对贫困户贷款进行全额贴息,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给予3%的年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