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两官”履职评议暨2016年淄博市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从今年起,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分年度对淄博市法院、淄博市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开展履职评议。2016年首先对淄博市法院部分法官进行评议,下一年度对淄博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评议,以后分年度交替开展,以加强“两官”任命后的工作监督。
据了解,根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对市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今年3月至7月,大约5个月的时间,开展对市法院任审判员职务满三年、年龄53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的5名法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其中:民事、商事、刑事、行政审判法官和其他法官各1人。由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履职评议的内容为被评议法官2013年以来的履职情况。具体为:政治素养情况、业务素质情况、接受监督情况、廉政建设情况。众所周知,法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办理案件,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司法,都体现在其办理的具体案件中,因此为了准确了解和客观评价被评议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情况,案卷评查组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重点对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被再审改判或指令再审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引发较为严重信访问题的案件、被国家赔偿程序决定予以国家赔偿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还要审阅、查看评议对象近三年来主办案件的案卷。
据悉,对被评议法官进行测评后,将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市人大常委会将形成履职评议审议意见,被评议法官根据履职评议审议意见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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