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警发互联网交管业务在线办理权威解读

2016-04-25 09:29:34 来源:齐鲁网 作者:孙凯旋 王源露 刘飞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4月2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互联网+”18项交管业务全面运行,并发布互联网交管业务在线办理权威解读。

  4月2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互联网+”18项交管业务全面运行,并发布互联网交管业务在线办理权威解读。

  一、驾驶证申领和考试预约业务

  1、互联网报名学车怎么办理?

  答:2016年4月1日以后,驾驶人报名受理由原先的学员去驾校报名,转变为申请人直接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先到体检站体检,同时进行人像采集,体检合格后持体检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近到所在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面签和驾驶证申领受理手续,并选择驾校学习。

  为方便学车人员报名,交警支队在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厅设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受理岗,负责办理驾驶证初学、增驾业务的面签、报名受理。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推行驾驶人报名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车管所一次办完体检、照相、面签、报名受理和收费等所有报名手续。

  2、如何办理面签手续?

  答:申请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近在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厅面签窗口进行面签。

  3、驾驶证报名到哪里体检?

  答: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推行驾驶人报名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所在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一次办完体检、照相、面签、报名受理和收费等所有报名手续。另外,对于只办理体检临时不办理驾驶证申领的,除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外,仍可以到就近设有体检站的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进行体检,体检有效期半年。

  4、如何办理考试预约?

  答:全面上线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后,淄博驾驶人考试推行互联网自主约考,申请人在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面签、受理完毕后,可通过互联网预约平台预约相关科目考试,自主预约考试科目、考试场地和考试时间。

  5、对于4月1日前已参加考试尚未完成全部科目考试的学员,如何进行互联网约考?

  答:对于4月1日前已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报名受理的学员,也需按新的考试预约办法,由本人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网签,遇有与信息不符无法注册的,本人持身份证到就近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面签。申请人网签、面签成功后,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网页提示进行相关科目的考试预约。

  6、参加考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哪些手续?

  答: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费发票进场考试。

  7、考试费如何交纳?

  答: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科目一考试费80元;科目二考试费240元;科目三考试费200元;安全文明考试费40元。考试费可以单科交纳,也可以一次性全部交纳。考生考试前要到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缴纳考试费,也可到鲁中教考中心业务大厅缴纳考试费。

  特别注意的是,用户预留的联系电话只能是山东省的移动、联通、电信号码,以免接收不到信息。

  8、哪些考生无法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约考试?

  答:(1)军换证考生。(2)临期6个月内的考生。(3)残疾人(C5)考生。这三类考生应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考科综合办公室在公安网综合平台直接预约。(罗雁飞 武斌)

  二、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1、如何绑定本人机动车、驾驶证?

  答:注册用户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用户信息管理”模块中“绑定机动车”、“绑定驾驶人”,可对注册用户本人的机动车和驾驶证进行绑定。

  2、网上可以办理哪些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答:信息查询业务,包括机动车违法查询、驾驶证记分查询、车辆报废查询;违法处理业务,包括电子监控处理和缴纳罚款。

  3、能否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违法?

  答:单位用户或需绑定他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违法的单位或个人,须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注册。注册后可办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绑定人、机动车车主携带二代身份证同时到场办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最多可以同时绑定3辆车,累计绑定不得超过10辆车。

  4、网上如何处理电子监控记录?

  答:注册用户登录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模块的电子监控处理。

  步骤1:选择需要处理的机动车,点击确定。

  步骤2: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的内容,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3:选择需要处理的违法记录,黑色字体的违法记录可以在网上处理,红色字体的违法记录需要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不可在网上处理。

  步骤4:选择违法记录并确认后,系统会生成处罚决定书。

  步骤5: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完成处理”按钮生成。

  步骤6: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成功后,网页会自动弹出“缴款成功”页面,支付完成。

  步骤7:完成违法处理。回到处理页面,流程进度显示完成处罚。

  5、网上可以处理哪些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答:目前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仅可处理本地(淄博市)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且累计记分不得超过12分。不符合处理条件的违法记录,则需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6、网上处理违法能够查看车辆电子监控的照片吗?

  答: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以查看违法的证据资料照片,在违法处理前,要认真核对照片信息,对违法无异议的方可进行违法处理。如果查看照片后对违法有异议,可向违法采集地交警大队提出,不可在网上继续处理违法。

  7、网上处理电子监控记录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二是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三是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四是缴纳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才算处理成功。

  8、哪些交通违法记录能在网上缴纳罚款?

  答: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具的现场和非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2日后,都可以在互联网缴纳罚款。

  9、网上缴纳罚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必须凭处罚决定书号才能缴纳罚款。

  二是由于缴费系统票据打印功能尚未开发完成,目前暂时不能打印缴纳票据,需要打印缴款票据的缴款人请保存好相关信息,或到交警大队备案,待系统功能完善后可到指定地点打印缴款票据。

  三是在现场执法中被扣车扣证的,无法在网上处理违法,请持民警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到指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0、网上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答:注册用户登录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模块的缴纳罚款。

  步骤1: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的内容,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步骤2:输入决定书编号,点击“搜索”。

  步骤3:核对决定书号,选择要交款的决定书,点击下一步。

  步骤4:再次确定交款信息,点击“在线支付”。

  步骤5: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成功后,网页会自动弹出“缴款成功”页面,支付完成。

  步骤6:完成缴纳罚款。回到处理页面,流程进度显示完成缴款。(李春红)

  三、申请车驾管业务

  1、如何进行用户注册?

  答:可以选择互联网网上注册或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注册两种方式。

  网上注册(仅适用个人用户):个人用户(包括 “车主或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学员”、“新车车主”三类)点击用户注册后,填写用户信息,选择用户类型,验证,注册成功。

  窗口注册(适用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个人用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用户(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填写“互联网个人/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注册成功后收到手机短信。

  2、网上可以申请哪些车驾管业务?

  答:在前期开通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机动车业务和驾驶证业务。机动车业务:补领机动号牌、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车主联系方式。

  驾驶证业务:期满换证、超龄换证、遗失补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

  3、申请网上车驾管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申请互联网车驾管业务前必须先到车管所面签窗口进行注册: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窗口填写注册申请表进行面签。单位用户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到窗口填写单位申请表面签。

  (2)窗口面签用户只能为本人驾驶证和本人名下机动车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

  (3) 1年内,同一机动车或同一驾驶证在网上允许办理的车驾管业务的次数各为1次。

  4、机动车业务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窗口注册用户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业务办理”后进入“机动车业务”,选择要申请的业务类型。

  点击确认(1)阅读业务须知。(2)确认车辆信息。(3)填写申请信息,选择自取或办理邮寄;若选择自取,自取网点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2厅1号窗口;若选择邮寄,请在申请时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4)确认提交后输入手机获取的验证码完成提交。(5)在“互联网缴费平台”未开通前,邮政速递人员送达牌证同时,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

  申请换领号牌或行驶证的需要申请人准备好原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以备邮政速递人员收回资料及费用。

  机动车具有被盗抢、注销、扣留、事故逃逸、锁定情形的,不允许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5、驾驶证业务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窗口注册用户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业务办理”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选择要申请的业务类型。

  点击确认(1)阅读业务须知。(2)阅读业务申告。(3)确认驾驶人信息。(4)填写资料,选择自取或办理邮寄;若选择自取,自取网点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2厅1号窗口;若选择邮寄,请在申请时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5)确认提交后输入手机获取的验证码完成提交。(5)在“互联网缴费平台”未开通前,邮政速递人员送达驾驶证同时,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

  申请期满换证、超龄换证的需申请人准备好原驾驶证和身体条件证明;申请损毁换领驾驶证的需申请人准备好原驾驶证以备邮政速递人员收回资料及费用。

  驾驶证具有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注销可恢复、吊销、撤销或锁定、停止使用、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

  6、驾驶证延期业务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窗口注册用户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业务办理”进入“驾驶证业务”,选择“延期换证”、“延期审验”或“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2)提交延期材料:出境的需上传本人申请和护照影像;服兵役的上传本人申请及入伍证明(入伍通知书、士兵证、军官证等证明材料影像)。车管所审核后,信息交换到互联网并通知用户。用户自行打印《延期回执》或者到车管所打印回执。

  办理延期换证业务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延期审验业务应当在审验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应当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止之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驾驶证具有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暂扣、注销、注销可恢复、吊销、撤销或者锁定、停止使用、记满12分情形的,不得办理延期业务。

  7、变更联系方式业务流程是什么?

  答:窗口注册用户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业务办理”选择“驾驶证业务”中的“变更联系方式”。录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阅读“业务须知”,为本人驾驶证或本人名下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8、网上注册与窗口注册有什么区别?

  答:个人用户可以选择网上注册或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进行注册。单位用户须到市、区各车管所面签窗口注册。网上注册可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而面签窗口注册用户除可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外,还可以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检验合格标志、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毁换证、遗失补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车驾管业务。

  9、注册完成后如何进行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

  答:用户凭本人账号登录平台,点击机动车业务模块,选择预选机动车号牌。

  步骤1:选择牌证发放机关(淄博-鲁C)。

  步骤2:确认选择牌证发放机关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业务须知”的阅读。

  步骤3:录入选号基础信息,用户需要录入本人/本单位的新购小型汽车(二手车、出租车、教练车除外)的车辆识别代号、购车发票信息,上传购车发票照片,录入用户联系信息。

  步骤4: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就可以进行选号了。

  步骤5:选取机动车号牌。进入该步骤后,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编选号或者随机选号两种方式来预选自己的机动车号牌。 其中在自编选号步骤中,号牌只允许通过界面中随机排版的虚拟键盘输入,针对号牌的每一位,会根据号池情况计算可用字符,只有可用的字符在虚拟键盘中才可以选择,其他均禁用不允许点击。

  步骤6:手机短信确认。选取机动车号牌后,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再次确认号牌。选号界面上以倒计时方式显示距离手机短信确认号牌的剩余时间,用户需要在计时结束前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并进行短信确认。

  步骤7:完成号牌预选。进入该步骤时,系统会弹出成功预选号牌的提示窗口,提示内容包括用户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到车管所为本人或本单位的当前车辆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10、机动车号牌资源在网上是如何公示的?

  答: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会提前三天在网站公开公示投放号段。点击“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的“机动车选号号段公布”模块,投放选择中选择“待投放”,牌证发放机关中选择“淄博市车辆管理所”,就会出现公示号段,群众可以在公示的号段中选择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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