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在淄博全面推开 “六张”发票全部开出

2016-05-03 16:09:14 来源:齐鲁网 作者:刘洪霞 孔晓文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5月1日零时许,山东齐盛国际宾馆成功开具出一张金额680元、税额38 49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淄博市生活服务业第一张增值税发票,也是淄博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在淄博市全面推开。记者了解到,截至5月1日上午9点,此次营改增试点所涉及的四大行业、国地税两个代开系统均成功开出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淄博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顺利实施。

  5月1日零时许,山东齐盛国际宾馆成功开具出一张金额680元、税额38.49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淄博市生活服务业第一张增值税发票,也是淄博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在淄博市全面推开。记者了解到,截至5月1日上午9点,此次营改增试点所涉及的四大行业、国地税两个代开系统均成功开出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淄博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顺利实施。

  四大行业均成功开出增值税发票

  据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淄博市共涉及31880户纳税人。全市财税部门提前4天完成营改增纳税人户籍移交确认工作,做好952户一般纳税人和1118户达到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的专用发票升级工作、税控机安装工作,发放各类发票106900份。建成37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增加到339个,实现了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

  继淄博市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首张增值税发票开出,各区县税务部门也积极组织好纳税人开票工作。5月1日零点之后,高青迎宾馆有限公司开出了住宿业增值税发票1张,金额543元,税额32.6元,为高青县营改增推开后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高新区、淄川、临淄、周村、沂源等区县也分别在零点过后开出了本地区营改增推开后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记者了解到,截至5月1日上午9点,全市税务部门共为140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164份,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8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83份,总金额710万元,税额22.7万元。另外,有69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自开增值税发票86份,总金额756万元,税额37万元,涵盖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

  据介绍,继5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票后,5月28日前,金税三期“申报征收”模块将正式上线,6月1日按月申报纳税人将进行申报,7月1日按季申报纳税人将进行申报。

  二手房交易开票未变缴税减少

  5月1日上午8:00,淄博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为淄博明道地产的姚永燕女士成功代开了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这是营改增全面推行后,淄博市地税机关代开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来之前还担心会不会办起来很麻烦。没想到,原来怎么申报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在哪个地方办还是在哪个地方办,一切都没变。从提交材料,到审核、评估等,一套程序走下来,20分钟就全办完了,非常顺畅。还有一个没想到,就是少缴税了,我此次交易的是一个12万的阁楼,算下来缴增值税比过去少缴了近400元,减轻了我们老百姓的负担。”拿着刚刚开好的增值税发票,姚永燕激动地对记者说。

  据介绍,根据《营业税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俗称二手房)和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税部门暂委托地方税局代为征收。近两个月以来,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连续加班加点,充分利用现有征管基础,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平稳推进了营改增后有关业务的衔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税。“下一步,淄博地税在加强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管理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其他地方税收的管理,强化与国税部门的深化合作,解决好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努力提高纳税人办税便捷度和满意度。”淄博市地税局副局长李丽表示。(记者 刘洪霞 孔晓文 通讯员 江润东 李炳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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