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设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章搞定

2016-06-17 09:56:07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宽 字号:T|T
摘要】去年5月,平阴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治安行政处罚案,平阴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这是济南市首次由公安局长出庭应诉。

  拍脑袋决策少了,久拖不决要追责

  重大行政决策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会产生重大影响,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拍脑袋决策、违法决策的情况虽然有所减少,但是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必须加以解决。”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回答提问时表示。

  为此,纲要提出,今年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策。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孟富强说。

  群众意见不采纳,也得给个说法

  公众将在政府立法、重大决策等方面有更多的参与机会。“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刘鲁平介绍,纲要还明确“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这在过去是没有的。

  群众提的意见采纳不采纳、为什么不采纳,都将得到反馈。根据纲要,山东省将建立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并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激励机制。刘鲁平说,“有的群众每次征求意见都很认真地提出意见建议,对这样的人,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激励。”

  重大决策方面,则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刘鲁平介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比如一些城市采取对车辆限号、限行等重大举措,这些应当公开,请公众参与。”刘鲁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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