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通过《淄博市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由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市要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服务型行政执法实现全覆盖,政务公开全面落实。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我市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到2020年实现依法执政能力全面加强、法治信仰普遍树立、立法水平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社会治理创新依法有序进行的目标。
据了解,未来五年我市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坚持立法先行,围绕推进民主政治法治化、产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生态环境改善、城乡建设管理、保障民生、发展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建设、反腐败等方面,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末,实现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创造条件推行市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探索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在县级政府设立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市、区县、镇办三级统一的行政执法网络,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