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张店区城管执法局在中心城区共青团路、金晶大道、和平路等15条路段设置了临时月饼销售点。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市民可在家门口就近购买价廉物美的月饼。
张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科科长赵洪海告诉记者,临时销售点业户经营时需要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维护周围环境卫生,不得噪音扰民,不妨碍车辆通行,不能超出规定位置占道经营。对允许临时经营的路段,城管各中队将加强管理,定点、限时规范经营,对未经批准的路段严禁私自摆摊设点。此外,15条“月饼街”属临时性设置,经营时间截止到9月15日,中秋节以后不再允许摆摊设点。
15条路段临时月饼销售点:
1 共青团路 淄博饭店南门
2 金晶大道 淄博饭店东门
3 和平路 重庆路——北京路
4 义乌西街 华光路——联通路
5 张南路 工业路——街果园
6 世纪路南段 昌国路——华福大道
7 城东路 昌国路——汇沣路
8 共青团路 西二路交叉口
9 杏园路 洪沟西街路口
10 洪沟路 东二路与洪沟路交叉口
11 西四路北段 淄博烟草公司以东
12 王舍路 植物园南门
13 兴学街 兴学街与金晶大道交叉口
14 步行商业街 商场路——共青团路
15 明清街 华光路口(车管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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