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齐鲁网记者从淄博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淄博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淄博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省财政厅近日下达淄博市国家补助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7亿元,其中: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资金21000万元,马踏湖生态保护资金5700万元。
据了解,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将集中用于列入中央项目库的项目。为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淄博市财政联合环保部门严格通过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等程序,科学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目前已将资金拨付有关区县和单位,确保了资金及早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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