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今年淄博市把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十个新突破”之一,共投入中央、省、市、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8830.7万元,2016年基本完成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年人均纯收入3560元)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
据了解,专项扶贫资金中,中央资金2603万元;省级资金5090万元;市级资金6262万元,比2015年增长了56.55%;区县投入专项资金4875.7万元,比2015年增长了15倍。截至目前,市级以上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拨付至区县和项目主体。财政投入达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期间,市及区县财政投入增幅要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幅20%以上”的部署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切出利润的3%、整合涉农资金的20%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慈心一日捐”捐款全部用于脱贫攻坚。争取省级资金4740万元,按照每村10万元的标准,用于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2016年我市基本完成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年人均纯收入3560元)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国标41833人、省标19026人、市标18640人)。2017年起开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抓好专项扶贫,以各级扶贫资金为支撑,策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18个,惠及36713户、73283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
报告指出,我市作为全国6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2015年以来,探索了资产收益扶贫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创新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同时围绕深化完善“股权化”制度,创新建立了基本股、扶贫股和脱贫股“三股”互补的畅销脱贫机制。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在全省率先探索依托互助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用少量的财政资金撬动银行资本,创新推出了“政府+金融机构+农户(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保险(担保)+农户(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互助合作社+农户”“政府+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使用权证)+农户”“政府+金融机构+未来收益+农户”五种金融扶贫模式,逐步形成了“政府、银行、企业、保险、贫困户”“五位一体”的金融扶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