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艺考招生方案发布 志愿填报发生变化

2016-12-21 15:39: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田进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2月20日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艺术文为“3”,艺术理为“7”。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2月20日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科类代码艺术文为“3”,艺术理为“7”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艺术文为“3”,艺术理为“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共9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领取《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有关高校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是使用本校校考成绩还是可使用其他院校校考成绩。

  同一专业既招收艺术文考生又招收艺术理考生,则需编制艺术文、艺术理两个专业代号,且需在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此专业的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考试 1月11日后可查询统考成绩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承办。目前,考试已经结束,阅卷工作已全面展开。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2017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

  未达到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山东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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