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版“全面二孩”政策:一孩二孩产假增加60天

2016-01-04 09:50:09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菏文 责任编辑:刘晓娟 字号:T|T
摘要】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稿,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

 

     中国网山东菏泽1月4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稿,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如何延长,没有做出规定。

     此次,我省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一条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符合规定的再生育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60天的相关奖励。这一幅度与此前规定的晚育假幅度相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二孩将不用再办准生证

     据介绍,准生证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之前被俗称为“娃娃票”。该证件在改成《计划生育务手册》后,服务性增强了许多,但因为是事前办理,因此有“许可”的意思。而有的基层为了工作方便,还增加个别“土政策”,因此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办证难。“准生证”一度被网友调侃为“折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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