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8日起,临沂市卫生监督所正式开展对全市医疗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工作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临床用血管理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按照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1/3乡镇数、每县区不少于20家医疗机构(场所)的标准对各县区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主要检查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等行为,对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临沂市卫计委案件督办单》的形式,书面交送到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查处。
此次检查将于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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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8日起,临沂市卫生监督所正式开展对全市医疗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工作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临床用血管理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按照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1/3乡镇数、每县区不少于20家医疗机构(场所)的标准对各县区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主要检查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等行为,对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临沂市卫计委案件督办单》的形式,书面交送到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查处。
此次检查将于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