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5起违规问题 兖州一村庄5人开除党籍

2016-01-05 10:26:02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济宁通报5起违规问题 兖州一村庄5人开除党籍---齐鲁网1月4日讯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济宁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2、兖州区新兖镇新义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洪友,村原两委委员杨广金、齐健,支部原委员、村原会计秦传举,支部原委员田金坡,村委原委员陈继喜等6人侵吞村土地补偿款。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济宁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1、任城区安居街道胡营小学原校长褚国新违规招生收费、套取财政资金。褚国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2、兖州区新兖镇新义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洪友,村原两委委员杨广金、齐健,支部原委员、村原会计秦传举,支部原委员田金坡,村委原委员陈继喜等6人侵吞村土地补偿款。徐洪友、杨广金、齐健、秦传举、田金坡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6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曲阜市姚村镇计生办主任、服务站站长唐加荣乱收费。唐加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邹城市钢山街道北关社区党委原书记陈宪玉坐收坐支、违规领取工资补助、职务侵占。陈宪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没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洛房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李均柱非法侵吞土地补偿款。李均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违法所得被没收。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市区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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