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等25省出台国企改革方案 多地探索员工持股

2016-03-22 08:29: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金磊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山东等25省出台国企改革方案 多地探索员工持股---观察可见,多地国企改革方案也体现出“差异化薪酬”的精神,即:行政任命和市场化选聘的国企高管,两者的薪酬结构和水平不尽相同。福建也明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规范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水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福建、甘肃等25个省份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多数地区的方案提出将探索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此外,多地国企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将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资料图。

 

   多数地区提出将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近期,福建、甘肃分别出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省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上海、山东、江苏、浙江、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河南、辽宁、广西、宁夏、黑龙江、河北、吉林、内蒙古、甘肃、福建等25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试点。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多数地区的方案均明确提出将探索实行员工持股。如,甘肃提出,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员工有“真金白银”投入,企业增加资本金规模。

  一些地区明确了员工持股试点的时间表。河北提出,按照“试点先行、优选对象、严格规范”的要求,选择若干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2015年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涉及到劳动者、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鼓励企业创新、建立国企激励机制的问题,这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强调要试点先行,体现出谨慎推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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