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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防治水污染 2020年消除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稿源时间:2016-01-07 11:07:49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gaojing
【摘要】山东防治水污染 2020年消除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计划到到2020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计划到到2020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2020年 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

  2030年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

  《方案》提出了未来水污染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水环境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具体来看,计划到2020年,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85%、60%和25%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

  到2030年,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除地质原因外,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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