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2016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出炉。济南市一季度获得补偿资金280万元。
据悉,从全省总体情况来看,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同比向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显成效。全省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较同期有所改善,细颗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2%、3.8%、18.2%、8.2%。
从山东全省各市情况来看,17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展不均衡。其中,15市获得省级补偿资金,淄博、滨州、德州受奖额度最高,分别达到574万元、568万元和408万元,其中淄博市细颗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了12.75%、8.05%、24.11%和6.25%。另外,济南市一季度获得补偿资金280万元。
17市中,济宁、枣庄由于空气质量出现不同程度同比恶化,分别缴纳省级赔偿资金456万元、96万元。其中,被罚金额最高的济宁市,四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分别恶化了17.89%、4.71%、-2.60%和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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