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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经济开发区条例 管理体制获突破改革

稿源时间:2016-07-23 09:30:18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gaojing
【摘要】山东省出台经济开发区条例 管理体制获突破改革---一般来说,经济开发区是地区发展速度最快、产业层次最高、集约程度最强的经济版块。”石晓表示,当前经济开发区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管委会地位、职责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等问题,为此,《条例》首先明确了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赋予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地位。

一般来说,经济开发区是地区发展速度最快、产业层次最高、集约程度最强的经济版块。(资料图)

  一般来说,经济开发区是地区发展速度最快、产业层次最高、集约程度最强的经济版块。(资料图)

   7月22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通过了《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5家,省级经济开发区137家,《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就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建设发展以及服务保障等确定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发挥经济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

   经济开发区现行管理条例过时 已实施20多年

  对于一个省而言,经济开发区是发展速度最快、投资环境最优、产业层次最高、集约程度最强的经济版块。而在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眼中,在经济开发区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产业发展层次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对外开放程度低以及机制体制活力不足、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经济开发区特别是省级经济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和政策保障等无法在法律上得以明确,发展环境不够优化……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法律地位和管理体制,规范开发区的建设发展、整合优化和服务保障等,为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充分发挥其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李春田表示,现行《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是1994年通过的,实施20多年后内容大多已经过时,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远远不能适应山东省经济开发区发展的需要。而新的《条例》从起草到审议通过历时四年多,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征求商务系统意见和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吸收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出台 10月起正式实施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条例》共分6章39条,分别对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建设发展以及服务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其中包括多项制度创新。

  《条例》第三条明确了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原则,规定“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相结合,遵循统一规划、市场主导、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同时,《条例》将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界定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区、创新驱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石晓表示,当前经济开发区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管委会地位、职责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等问题,为此,《条例》首先明确了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赋予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地位。条例第七条规定其“作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条例》还规定设区的市、县政府应将有关投资项目立项、建设等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开发区管委会,其中第十条还赋予了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权限。

   政府支持经济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针对经济开发区区域发展不平衡、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和粗放式扩张等问题,石晓表示,《条例》对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布局提出了要求,并对其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作了前瞻性规定,提出建立开发区动态管理制度,从注重数量转向提升质量。

  具体来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政府应当支持具备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位于中心城区或者与城区连片发展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并入相关行政区,远离中心城区且条件成熟的经济开发区,可以整合周边区域,探索设立新的行政区。

  《条例》还规定,对经济开发区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资源利用率低下、环境保护不达标、发展滞后的经济开发区要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撤并整合。

  此外,对于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准入、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创新创业等,《条例》都做出了指导性规定,如规定经济开发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等。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方面,《条例》还规定了政府的配合义务,以及为区内企业减负、不得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活动、不得强制企业赞助与捐赠。

   [现状]山东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有152家

  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阎兆万介绍,目前山东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5家,省级经济开发区137家,形成了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发展,全省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深化,产业聚集、创新发展和生态集约建设成效明显,产城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阎兆万表示,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开发区各项主要指标增幅继续保持了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良好势头。他认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开发区科学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记者 张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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