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要闻 > 正文

山东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稿源时间:2016-07-23 09:30:18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gaojing
【摘要】山东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宁阳县伏山镇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长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委员刘国庆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在村集体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宁阳县华丰镇东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岳茂存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领取新农保资金等问题。

  山东省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莱阳市、宁阳县作为重点督导县(市、区),各级党委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级纪委迅速行动,持续加大线索排查、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了群众获得感。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纪委将分期分批通报重点督导县(市、区)查处的典型问题,推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山东省纪委首批通报莱阳市、宁阳县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莱阳市团旺镇初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初晓飞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12年4月至5月,初晓飞先后3次挪用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共计36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此外,初晓飞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莱阳市纪委给予初晓飞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莱阳市古柳街道中古城村党支部原书记姜文违规无偿转让集体资产问题。2010年10月,姜文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并主持工作期间,为承包私营企业开发楼房工程,擅自将村冷库设备无偿转让给该企业,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100万余元。莱阳市纪委给予姜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莱阳市姜疃镇东梁子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志飞擅自决定村集体重大事项、骗取国家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3年,刘志飞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擅自将村集体1棵红山茶树以6000元价格出售;擅自将村集体1亩土地承包给他人;擅自将该村唯一危房改造名额分配给其亲属;安排村会计虚报能繁母猪42头,骗取国家补贴1680元发放给村民。莱阳市纪委给予刘志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莱阳市谭格庄镇西留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桂斌违规设立账外账问题。2011年至2016年,张桂斌安排他人将村集体土地出售款、采伐树木款、市场摊位管理费共计58万余元不按规定入账,设立“账外账”用于该村相关支出。莱阳市纪委给予张桂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宁阳县伏山镇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长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委员刘国庆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在村集体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刘长河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账目违规支出招待费37.09万元;两次组织部分村干部借参观沼气池项目、新农村建设之机到旅游景点游玩,共花费1.73万元;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1776.2元;非法占地建设3栋居民楼、1栋办公楼。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刘国庆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账目违规支出生活费0.55万元;将该村招待费、副食支出共计6.93万元变通为村集体工程支出。宁阳县纪委给予刘长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国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宁阳县华丰镇东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岳茂存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领取新农保资金等问题。2013年4月,岳茂存以帮助村民领取占地附属物补偿款需租车、请客吃饭为名,收取村民费用1085元;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岳茂存违规领取新农保资金2570.72元。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该村违规支出招待费4.57万元;2013年11月,该村举办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启用庆典,违规收取赞助费1.83万元。此外,岳茂存违规兼任村现金出纳,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存取村集体资金。宁阳县纪委给予岳茂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宁阳县东疏镇大伯集村违规公款吃喝、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该村违规支出招待费5.89万元。2014年1月,该村违规将复垦土地90余亩承包给他人,并将发包保证金100万元转为承包费,用于村内其他支出。宁阳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郜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华丰镇高村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颜丙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该校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实物1.44万元;2015年3月至4月,账外列支卖树款、捐赠款1.35万元。2015年7月至8月,颜丙建违规将学校幼儿园餐桌、餐凳借予他人经营“小饭桌”。宁阳县纪委给予颜丙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整治和查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遏制基层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并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