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敢于担当者更有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障。
9月2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防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加上之前出台的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纠错、诬告陷害信访举报查处实施办法,我市在全国率先初步形成了鼓励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制度体系实现了“闭环”,为实现“三个区分开来”、大兴敢于担当之风探索出了济南路径。
这一成果是全市上下集体智慧的结晶,是解放思想的具体成果,是为担当者担当的生动体现,是鼓励改革创新、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可以说,四个实施办法是一个制度集成创新成果,有利于激发和保护党员干部锐意改革、奋发有为的积极性,有利于营造敢闯敢试、负责担当的良好氛围,更有利于保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顺利推进。
四个实施办法四位一体,同步推进才能形成制度合力。容错办法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查处办法是干事创业的激励手段,让干事创业者放下因错得咎、怕得罪人的心理负担,能够最大限度激发正能量;纠错办法和防错办法是预防补救措施,前者让错误及时停止并使其危害降到最低,后者能减少犯错的几率并最大限度减少负能量。四位一体运用才能取得工作成效的最大值,不应也不能割裂开来,不能把容错办法、诬告陷害信访举报查处办法当作决策失误的“护身符”,不能把防错机制当作不作为的“挡箭牌”,更不能把纠错机制当作丧失斗志的堂皇借口。
让制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落地生根。由于这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案例,要注重引导,及时把容错纠错防错要求浸透到方方面面,真正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相关执行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科学认定适用情形,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取得“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征程的伟大胜利,关键要进一步弘扬敢于担当的作风,大力倡导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四位一体的实施办法,符合中央精神、契合我市实际,在体制机制层面上为敢于担当者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必将营造出担当可贵、担当光荣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于本职工作,大兴敢于担当之风,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心无旁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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