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要闻 > 正文

山东: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前三天后四天不一样

稿源时间:2016-10-04 09:22:59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fengshasha
【摘要】山东: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前三天后四天不一样---”  2、2016年国庆节加班工资计算实例:以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ⅹ元为例,如果10月1日至10月3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ⅹ÷21 75)x3天 x 300%元,10月4日至10月7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分别不低于(ⅹ÷21 75) x4天x2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规定,2016年国庆节假期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公休日调休。那么企业职工2016年国庆长假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月1日至10月3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方式抵销;安排劳动者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采访时还了解到,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经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以上政策条款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位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如果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