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布微博截图
9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8.10”案处理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2016年8月10日17时30分许,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公司南区厂房发生火灾。当日晚,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栏目记者钱云飞到现场采访。拍摄期间,现场工作人员与钱云飞发生冲突,在场辅警徐某、陈某、叶某将其所持摄像机夺走;稍后,格瑞德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温某、高某、吕某、于某等对钱云飞进行了推搡、踢打,致其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必须依法依纪公正公开处理,并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全面细致调查。期间,委派有关市级领导同志专门看望慰问受伤记者,并到山东广播电视台进行沟通,通报相关情况。
8月11日,德州市公安机关对刘钱云飞被打案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格瑞德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温某、高某、吕某、于某等对参与殴打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案件侦查情况,8月12日、8月16日,市公安机关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格瑞德公司员工尹某、高某、吕某、于某、马某、温某和格瑞德公司保安刘某、张某依法刑事拘留。 9月18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温某、高某、吕某、于某4人依法批准逮捕;10月8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温某、高某、吕某、于某向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他涉案人员将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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