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镇化水平,国家日前出台政策明确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但农民普遍担心,一旦落户城市,农村原有的权益还能不能得到保障?今年9月初,山东首次提出建立集体成员资格证制度,这将使农民最关心的承包土地、宅基地、集体经济分配权等与户籍变动彻底脱钩,也就说落户城市的农民,拥有城市身份,同时也保留农村权益身份。
武城:进城落户可领取农村成员转移备案证
据《早安山东》报道,作为山东省城镇化试点县,近日德州武城县率先为进城落户农民,颁发了农村集体成员转移备案证,王书勇成为首批领证者。
这张证的首页,标明了王书勇户口迁出村,和迁入地;同时也明确注明,落了城市户口,村里依旧保留王书勇的村民资格,该享受的村里所有权益都不变。
武城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王洪胜表示,“既保留了农民资格,又享受了市民身份,其实它的作用核心就在这里。”
近日国务院出台文件,提出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根据权威调研,制约农民落户城市的因素,首先来自于就业稳定性差,收入水平低;其次便是担心失去农村权益。此次山东省颁发的村民资格证等成为全国首创。
山东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耿庆海说:“可以凭借(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证,和户籍转移备案证,这在全国是首创,这样解决了进城落户农民在老家的权益,不会因为户籍的转移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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