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宋文旭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山东,实体经济发展遇到一些困难。然而全面推开营改增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对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意义重大。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本次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
宋文旭还表示,截止今年2月份,山东省营改增已试点行业累计减税320.91亿元,减税效果明显。“本次扩围将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试点,增值税抵扣链条将更加完整,尤其是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可以抵扣,所有行业都将收益。据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6年全省企业将再减负320多亿元。”
在具体政策上,山东省财政部门作了一些过渡性安排:新增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如转让不动产,如属于老项目,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际税负仅为4.76%,略低于原营业税税负。
山东省国税、地税密切协作,确定7个方面27类移交数据项目,移交纳税人登记信息65万条,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营改增试点纳税征管数据交接。目前,全省试点纳税人已确认62万户,户管确认工作即将结束,已进入税控设备发行和发票发放阶段。确保5月1日顺利开票,6月1日顺利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