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电视动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省委副书记、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龚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孙伟主持会议。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华出席会议。
龚正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违法建设治理取得的成绩,指出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是大势大局、发展所需、民心所向,也是新形势下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 坚决做到保持定力、迎难而上,坚决做到精准发力、稳妥推进,坚决做到聚焦用力、决战决胜,坚决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各项治理任务。龚正强调,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坚持“有违必治”、“有违必拆”,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牢牢把握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主动权。要强化问题导向、结果评价,聚力打好治理“组合拳”,聚焦“攻、调、守、长”四个关键环节,抓攻坚、消除违建存量,抓调理、提高拆违效益,抓严守、控住新增违建,抓常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治”出良好环境,“治”出民生福祉,“治”出走在前列的精气神。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做好群众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齐心协力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
孙伟在主持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治理措施。要充分发挥我党政治优势,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之以恒做好细致工作。要加大治违信息和工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根据《方案》,我省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城市违法治理行动。治理范围为城市和县域建成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据《方案》规定,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16年10月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2016年10月到12月,制定方案并摸清底数。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超前做好规划设计,做到“拆出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2019年1月到6月,为总结验收、巩固提高提升阶段。制定全省违法治理行动验收方案,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各地总结3年治理工作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开展治理违法建设“回头看”活动,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据《方案》规定,省委、省政府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日常调度和集中督导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调度督查和情况通报,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迟、工作不力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及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住建厅厅长王玉志介绍,住建部门将作为牵头部门,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分解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明年完成60%的治理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宇向东强调,国土厅将积极配合工作。
济南市常务副市长孙晓刚介绍了济南做法,把控制新增违法违章建筑和拆除既有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细化15大项、69小项,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辖区有关单位和每个村居,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孙晓刚还介绍,济南治理重心由“以拆为主”转为“以控为主”,截止目前,新增违法建设数量,已由考核初期的月增1000余处,下降到月增十几处;拆件总数和总面积,分别由2010年的5731次、101.8万平方米,下降到年均百余处、40余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