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人口抽样调查10月15日起入户摸底登记(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 李俊峰)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省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调查的标准时点是每年11月1日零时,入户摸底登记时间是10月15日至11月15日,历时一个月。
经过各级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近半年的努力,全省调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8千余名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即将走村串巷、挨家挨户对抽中调查对象进行入户摸底登记。
开展全省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是省政府为准确及时反映我省人口变动情况、城镇化发展成就,更好服务民生、促进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本次全省调查的样本量约占总人口的1%,涉及17市、137个县(市、区)、1724个乡镇,共5979个样本调查点,调查近100万人。
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包括:2016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户口在本户,2016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
调查内容分二大类,一是按户填报项目,包括死亡人口、住宅类型和住房来源等共7个项目;二是按人填报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参加社会保障、婚姻、生育、落户意愿等共43个项目。
本次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是由调查人员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DA设备进行入户询问并逐人逐项登记,再通过PDA直接上传至省级服务器,既减轻了基层调查数据处理与上报压力,又有效保证了调查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及调查总体数据的时效性与安全性。
各调查对象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积极配合支持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各级调查人员要严格调查程序,严格履行保密承诺,切实维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调查职责,坚决预防和杜绝漏报、瞒报、重报、虚报行为。通过依法调查、科学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