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通报红阳牌盐藻软胶囊等典型涉嫌违法广告

2017-04-06 09:37:59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杨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5日,记者从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平台监测数据和群众举报,该部门将2016年12月份和2017年1月份潍坊市典型涉嫌违法广告作出公告。红阳牌盐藻软胶囊、虫草七色胶囊、茅台醇原浆8年陈酿酒等广告涉嫌违法。

  5日,记者从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平台监测数据和群众举报,该部门将2016年12月份和2017年1月份潍坊市典型涉嫌违法广告作出公告。红阳牌盐藻软胶囊、虫草七色胶囊、茅台醇原浆8年陈酿酒等广告涉嫌违法。

  记者获悉,“红阳牌盐藻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广告内容未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虫草七色胶囊”、“保元汤”、“三七银杏茶多酚”等食品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茅台醇原浆8年陈酿酒”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莫卡电暖服”普通商品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亚麻籽油”普通食品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百步健热灸裤”普通商品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申铁组合”农药广告涉嫌违法《广告法》。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例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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