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工商局举行“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稿源时间:2017-10-27 17:02:55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志祥 宋清阳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老年人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滨州市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于10月27日联合举办“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暨滨州市消费者协会老年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揭牌仪式,并举办老年消费教育齐鲁行(滨州)巡回讲堂。

  中国网山东10月27日讯(张志祥 宋清阳) 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老年人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滨州市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于10月27日联合举办“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暨滨州市消费者协会老年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揭牌仪式,并举办老年消费教育齐鲁行(滨州)巡回讲堂。

滨州工商局举行“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贠汝太,滨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绍昕,市文明办副主任张忠强,市工商局调研员、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曹维东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滨州工商局举行“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贠汝太在讲话中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壮大,人类人口年龄结构”已经步入老龄化阶段,老龄问题已经成为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关心老年消费维权事业,携手共治,共谱山东省老年消费维权工作新篇章。

滨州工商局举行“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丁绍昕在讲话中说:“做好老年人消费维权工作,是弘扬中华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公益事业。老年人作为消费维权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更应该作为消费维权的重点。希望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各级消费者协会,加强与老年大学等机构的协作和配合,逐步建立健全老年消费教育机制,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形式多样地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增强老年消费者的抵御消费风险意识,依法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滨州工商局举行“滨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进度的加快,老年人消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此次老年消费教育活动,旨在提醒老年人防范消费陷阱,树立健康理性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劣伪冒商品,运用好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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