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纪委公布2016年反腐“成绩单”

2017-01-18 14:27:32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玲 字号:T|T
摘要】2016年,在山东省纪委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日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2016年,在山东省纪委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日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通过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一年来各级党委(党组)约谈3470余人次;市纪委约谈函询县处级干部17人,各区县纪委约谈函询乡科级干部134人,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作风持续好转。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工作节奏,持续加压用力,不断巩固深化成果。先后开展明察暗访24轮次,对隐秘变异“四风”保持露头就打态势,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起,处理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占96.3%。建立纠正“四风”问题“双查处、双通报”制度,市县两级纪委分18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7起61人次,对负有监管责任的9名领导干部也给予党政纪处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筛选问题线索575件次,逐一研究分析,按照五类标准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违反党规党纪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16年,日照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3件,同比增长54.5%,结案599件,同比增长67.8%,给予党政纪处分633人,同比增长62.7%,给予轻处分、组织处理290人,同比增长79%,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43人,同比增长51.1%。

  探索实施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向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6起,接受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47起。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人。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少数公职人员与民争利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严禁公职人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并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把正面引导和反面问责作为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让主动担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市委坚持以上率下,既加强组织领导,又强化执行推动,先后12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市纪委全会、主体责任检查、巡视整改、专项巡察等工作。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建立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在岗抽查和业余生活监督制度,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强化问责追责,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11人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体制改革,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把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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