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沂源县运用“互联网+”新模式形成法治宣传和学法新方式

稿源时间:2017-11-13 11:42:59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沂源县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运用新兴媒体与法治宣传、学法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了部门法治宣传和学法积极性,大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参与度。

  中国网山东11月13日讯 淄博市沂源县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运用新兴媒体与法治宣传、学法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了部门法治宣传和学法积极性,大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参与度。

  一是打造微媒体平台,开辟法治宣传新路径。充分利用“法治沂源”微媒体平台,完善传统说教式、大喇叭式的宣传模式,打造“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宣传新模式,通过人人参与,提高法治影响力。

  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积极发挥县政府网站网络互动功能。以留言、专家说法等方式开展互动交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以直观、便捷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通过微信在线问答、征集普法标语等,将普法模式由传统的“单向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变,与人民群众开展互动交流。

  淄博市沂源县将继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全力打造普法网络宣传平台,有效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影响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沂源县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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