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标准化水平

稿源时间:2017-12-12 11:51:03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今年以来,在淄博市张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张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落实全市行政复议标准化体系要求,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标准化水平。

  中国网山东12月12日讯 今年以来,在淄博市张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张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落实全市行政复议标准化体系要求,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标准化水平。今年6月1日全省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与会领导到我区进行现场观摩,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丁峰司长及省、市法制办领导对张店区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强化行政复议基础保障

  一是规范场所。按照全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要求,高标准建设了430余平方米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置了立案室、庭审室、调解室、档案室。设立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复议审理科、政府法律专务工作办公室、法制监督协调科四个科室。

  二是完善设施。配备了电脑、监控、照相机、打印机、高拍仪等办案设备,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为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配齐人员。配备了7名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建立行政复议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庭审观摩、案件研讨、案卷评查等制度,定期举办行政复议理论与实务培训班,聘请专家、领导授课,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审理制度、庭审制度、调解制度、便民联系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履行监督等工作制度。立案室、档案室、调解室做到了重要制度上墙,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为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立案工作。在立案室墙面右上方公示了《张店区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张店区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范围》、《张店区行政复议流程图》等制度,方便群众申请。印制《张店区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指南》,方便申请人了解行政复议相关规定。

  二是完善立审分离工作机制。制定《张店区行政复议立审分离工作制度》,明确立案工作和审理工作职责,明确从立案科到审理科案件材料转交的时间节点及转交的案件材料范围,保证立审环节有机衔接。

  三是规范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工作,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以镇、办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全区12个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完善便民联系点工作职责,实现行政复议工作重心下移,形成覆盖全区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网络体系,使其成为我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的重要窗口。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创设性的将行政复议纳入“网格化”管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

  一是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除明显复杂的案件外,案件受理后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办理。简易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作出复议决定,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采取公开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行政复议机构集体讨论决定,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张店区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制度和张店区行政复议调解规定,综合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撤销、变更、申请人主动撤回、被申请人自我纠错、和解调解等结案方式,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追求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7年我区采取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20件,占结案总数的30.3%。

  加大案件公开审理力度

  推行以庭审方式为常态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对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形式进行开庭审理。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坚持有错必纠,提高案件的实际纠错率。

  在加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同步使用行政复议应诉综合管理系统,将行政复议标准化工作流程通过信息化进行固化,通过信息化办案平台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案件办理、案件进度、时限提醒、案件查询、案件评查、案件统计分析、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考核、复议案件研讨、相似案件检索、网上答疑、在线讨论、通知公告、典型案例、法律法规、信息公开等功能。

  今年以来,张店区法制办严格按照淄博市行政复议标准化要求,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168件,案前化解纠纷86件,受理77件,不予受理5件。截至目前审结56件,其中维持22件,驳回3件,调解和解结案20件,撤销5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6件,综合纠错率达46.3%。(张店区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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