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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每年6月底前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稿源时间:2017-05-28 10:02:06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原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山东:高校每年6月底前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日前省教育厅印发2017年山东省教育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七大教育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印发2017年山东省教育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七大教育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要点。

  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开。各本科高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上一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告要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公开。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的时间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上一年度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报告应充分、客观反映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包括相关分析、主要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要突出本校在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

  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各公办高等学校要在每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开上一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应注重内容的丰富性和条理性、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图文并茂、可读性强。

  省级教育督导报告公开。认真落实《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按要求发布省级专项、综合和年度教育督导报告。

  “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各市教育局要在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全面改薄”工作进度,重点公开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类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要每月向省教育厅报送一次相关信息。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进展情况公开。每次省级督导评估前要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督导的范围和时间;本年度拟申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的评估报告要于当年8月底前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内容要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等。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公开招生结果。各市教育局要在网站上开设专栏汇总展示本市各县(市、区)的专栏链接,县(市、区)教育局没有网站的,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公开。针对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要做好政策解读。

  该工作要点还明确,对公众或媒体关切的山东教育领域热点问题,要在24小时内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要在5小时内发布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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