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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

稿源时间:2017-08-16 14:48:2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周玉秋 杜波涛 责任编辑:高静yangdi
【摘要】8月16日上午,济宁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贯彻落实7月7日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推进济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中国网山东8月16日讯(周玉秋 杜波涛)8月16日上午,济宁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贯彻落实7月7日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推进济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凤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济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自8月18日起至12月31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周凤文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济宁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这些高层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多、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他说,从国际国内看,高层建筑是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灾区”,消防安全的社会敏感度很高,一旦出现严重问题,不仅会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周凤文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国际国内高层建筑火灾的教训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把工作往严里抓、往实里干、往细里做,在求真务实、精耕细作中出成效。要加强源头管控。高层建筑抬升了居住活动的高度,也带来了消防安全的高风险。如果在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方面把关不严,就会从源头上造成大量“先天性”隐患,形成大量危楼、险楼。因此,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从严把好新建高层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关口,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决不允许施工;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决不允许使用;各级各部门要对高层建筑全面排查一遍,摸清底数,真正把问题短板找出来,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坚决消除隐患,决不能让高楼大厦“带病”运行。

  周凤文强调,高层建筑安全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消防安全,已成为“城市病”中的一类“重症”,维护公共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压力传下去,切实抓好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大力加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战术研究,提升攻坚克难的“硬本领”,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灭得了、打得赢。

初审编辑 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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